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定期报送证券市场有关数据的通知(1997年第5号)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5-18 21:25:59 浏览:8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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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定期报送证券市场有关数据的通知(1997年第5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定期报送证券市场有关数据的通知(1997年4月24日证监交字[1997]5号)
1997年4月24日 证监交字[1997]5号
华夏、国泰、南方、申银万国、君安、湖北、中信、广发、光大、海通、深圳国投
证券公司:
为了解证券市场情况,加强对市场的监管,请你公司自1997年6月开始, 在每
月7日以前将公司上月的有关数据报送我会,具体内容如下:
一、有关客户保证金的数据:
1.客户保证金月末余额总量;
2.客户保证金中个人与机构的比例;
3.客户保证金的累计存入、取出额(分别统计)。
二、有关证券交易金额的数据:
1.代理客户累计买入、卖出证券金额,累计代理交易金额及其在公司交易总额
中的比例;
2.公司自营累计买入、卖出证券金额,累计自营交易金额及其在公司交易总额
中的比例。
请按附表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将有关数据报送我会交易部。
附表:证券市场数据统计表
附表
证券市场数据统计表
月
单位:亿元
客户保证金余额 个人
机构
合计
月末保证金余额
所占比例
累计收入
累计取出
证券交易额 代理客户
公司自营
合计
证券买入额
证券卖出额
证券交易总额
所占比例
传真号码:010-67617284 010-67653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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