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站点| 世界资料网 | 专利资料网 | 世界资料网论坛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首页

外经贸部2001年第28号公告 出口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目录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22 13:11:06  浏览:8765   来源:法律资料网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外经贸部2001年第28号公告 出口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目录

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告


2001年第2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现公布《进口关税配额管理货物目录》,《进口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目录》、《进口国营贸易企业名录》,《出口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目录》、《出口国营贸易企业名录》,《进口指定经营管理货物目录》、《进口指定经营企业名录》,《出口指定经营管理货物目录》、《出口指定经营企业名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OO一年十二月十一日


出口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目录


序号 商品类别 商品编码 商品名称
1 原油 27090000 石油原油包括从沥青矿物提取的原油
2 成品油 27100011 车用汽油和航空汽油
27100013 石脑油
27100019 其他汽油馏分,包括按重量计含油≥70%的制品
27100023 航空煤油
27100024 灯用煤油
27100029.9 其他煤油馏分的油及制品
27100031 轻柴油
27100039.2 重柴油
27100053 润滑脂
27100054 润滑油
27100055 润滑油基础油
27111100 液化天然气
3 煤炭 27011100.1 无烟煤,不论是否粉化,但未制成型
27011210 炼焦烟煤,不论是否粉化,但未制成型
27011290 其他烟煤,不论是否粉化,但未制成型
27011900 其他煤,不论是否粉化,但未制成型
27021000 褐煤,不论是否粉化,但未制成型
4 大米 10061090 其他稻谷
10062000 糙米、大米
10063000 精米(不论是否磨光或上光)
10064000 碎米
5 玉米 10059000 其他玉米
11042300 经其他加工的玉米(含玉米碎)
6 棉花 52010000 未梳的棉花
52030000 已梳的棉花
7 钨砂 26110000 钨矿砂及其精矿
26209010 其他主要含钨的矿灰及残渣
8 锑砂 26171010 生锑
26171090 其他锑矿砂及其精矿
9 氧化锑 28258000 锑的氧化物
10 仲、偏钨酸铵 28418010 仲钨酸铵
28418040 偏钨酸铵
11 三氧化钨及蓝色氧化钨 28259012 三氧化钨
28259019.1 蓝色氧化钨
12 钨酸及其盐类 28259011 钨酸
28418020 钨酸钠
28418030 钨酸钙
13 钨粉及其制品 28499020 碳化钨
81011000 钨粉末
81019100 未锻轧钨,包括简单烧结而成的条、杆废碎料
14 锑(包括锑合金)及锑制品 81100020 未锻轧锑
81100030 锑废碎料、粉末
81100090 其他锑及锑制品
15 蚕丝类 50010010 适于缫丝的桑蚕茧
50010090 适于缫丝的其他蚕茧
50031000 未梳废丝,包括不适于缫丝的蚕茧、废纱及回收纤维
50039000 其他废丝,包括不适于缫丝的蚕茧、废纱及回收纤维
50040000 非供零售用丝纱线,绢纺纱线除外
50050010.1 非供零售用绸丝纱线,绸丝为主,含丝及绢丝85%及以上纱线
50050010.9 非供零售用绸丝纱线,绸丝为主,含丝及绢丝85%以下纱线
50050090.1 非供零售用其他绢纺纱线,含丝及绢丝85%及以上纱线
50050090.2 非供零售用其他绢纺纱线,含丝及绢丝85%以下纱线
50020011 未加捻的桑蚕厂丝
50020012 未加捻的桑蚕土丝
50020013 未加捻的桑蚕双宫丝
50020019 其他未加捻的桑蚕丝
50020020 未加捻柞蚕丝
50020090 未加捻其他生丝
16 白银 71061000 银粉
71069100 未锻造银,包括镀金、镀铂的银
71069200 半制成银,包括及镀金、镀铂的银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设备安装与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威海市人民政府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设备安装与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威政发 〔2006〕77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威海市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设备安装与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六年十月十六日


威海市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设备安装与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污染源监管,提高环境管理科学化、信息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威海市行政区域内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设备安装与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在线自动监控设备(以下简称监控设备),是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和数据采集传输的仪器、仪表等,是污染防治设施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 威海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是全市污染源监控设备安装与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一)制定全市监控设备安装计划,并负责威海市区范围内监控设备安装与运行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核实监控设备的选型、安装、使用是否符合要求;
  (三)对全市监控设备的安装、运行和维护等进行监督检查;
  (四)负责全市监控设备联网监控的管理;
  (五)核定自动监控数据,并向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联网报送;
  (六)对不按照规定建立或者擅自拆除、闲置、关闭及不正常使用监控设备的排污单位依法予以处罚。
  荣成市、文登市、乳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污染源监控设备安装与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辖区内监控设备安装与运行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对辖区内监控设备的安装、运行和维护等进行监督检查;
  (三)负责辖区内监控设备联网监控的管理;
  (四)核定自动监控数据,并向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联网报送;
  (五)对不按照规定建立或者擅自拆除、闲置、关闭及不正常使用监控设备的排污单位依法予以处罚;对属于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管辖的,依法提出处罚意见。
  各级经贸、财政等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监控设备安装与运行维护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 下列排污单位应当安装监控设备:
  (一)城市污水处理厂和有集中处理设施的工业园区;
  (二)排放水污染物的重点企业,包括环境统计数据中企业排污量占环境统计数据重点调查企业排污量85%以上的企业和环境排污申报数据中占申报排污量85%以上的企业;
  (三)列入重点废气污染源的电力、建材等企业;
  (四)省、市环境保护有关责任书及总量控制方案中确定的需要削减污染物排放量的单位。
  监控设备的具体安装计划,由威海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下达。
  第六条 列入监控设备安装计划的排污单位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安装监控设备,并向当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
  第七条 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应当根据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安装监控设备,并作为环境保护设施的组成部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八条 荣成市、文登市、乳山市范围内排污单位的监控设备应当与威海市和项目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联网,环翠区、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排污单位的监控设备应当与威海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联网。
  第九条 监控设备经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检查合格并正常运行的,其数据可作为排污申报核定、排污费征收、排污许可证发放、总量控制、环境统计和现场环境执法等环境监督管理的依据。
  第十条 排污单位安装的监控设备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相关仪器应当选用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指定的环境监测仪器检测机构适用性检测合格的产品;
  (二)数据的采集和传输应符合国家、省有关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系统数据传输和接口标准的技术规范;
  (三)应安装在符合环境保护规范要求的排污口。
  第十一条 排污单位原已安装监控设备但运行不正常或未实现联网的企业,应对设备进行维护、升级和联网。原有监控设备监测项目不全的,应按要求补充新增项目。
  监控设备经维护、升级仍不能正常运行(包括监测项目不全)或不能实现联网的,应当更换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要求的监控设备。
  第十二条 监控设备的安装、运行和维护经费由排污单位自筹。
  对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监控设备安装任务的排污单位,经验收合格后,由负责验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应的同级财政部门给予适当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监控设备购置费用的10%,补助资金从污染专项治理资金中列支。
  第十三条 排污单位的监控设备经当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不得擅自改动。因特殊情况确需改动的,应报经原验收监控设备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四条 监控设备的运行和维护由第三方运营企业负责。
  监控设备在完成安装调试并经当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排污单位应当将监控设备移交第三方运营企业,并提供保障监控设备正常运行的电源、通讯线路等基本条件。
  第十五条 第三方运营企业应当具备国家环保总局颁发的自动连续监测专业类运营资质证书。
  第十六条 第三方运营企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监控设备操作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二)对监控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定期保养、故障抢修和定期更换运行消耗品和易损件,确保监控设备正常运行;
  (三)对监控设备定期校准及标定;
  (四)建立监控设备日常维修记录和设备运行情况台帐;
  (五)监控设备因故障不能正常采集、传输数据时,应及时检修并向当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应采取人工监测方法报送数据。
  (六)监控设备需要维护、停用、拆除或者更换的,应事先报经当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七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监控设备的选用、安装、使用是否符合要求进行核实,并定期对监控设备的运行和维护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 对未按规定期限完成监控设备安装任务的排污单位,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九条 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安装监控设备及配套设施,或者监控设备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审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责令停止主体工程生产或者使用,并可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条 排污单位、第三方运营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当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故意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排放监控设备,或者未经环境保护部门批准,擅自拆除、闲置、破坏水污染物排放监控设备,致使排放污染物超过规定标准的;
  (二)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设备,或者未经环境保护部门批准,擅自拆除、闲置、破坏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设备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的,依据《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和《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责令恢复正常使用或者限期重新安装使用,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二)项行为的,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或者处5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威海市环境保护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古巴共和国一九九五年贸易议定书

中国 古巴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古巴共和国一九九五年贸易议定书


(签订日期1995年2月2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古巴共和国政府为了增进两国政府和人民间的友谊,进一步加强和发展两国间的经济贸易关系,根据一九九一年一月十六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古巴共和国政府“贸易协定”和“贸易支付协定”(以下简称“贸易协定”和“贸易支付协定”),经过两国政府代表友好的会谈,决定签订一九九五年日历年度中、古贸易议定书,条文如下: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古巴共和国之间一九九五年日历年度内货物的相互交换,将根据双方进出口平衡的原则,在本议定书附表“甲”(古巴共和国出口商品)和附表“乙”(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商品)的基础上进行。上述附表是本议定书的组成部分。
  经双方同意,除上述附表中包括的商品外,未包括的商品可以进行交换,对上述附表中已定的商品数量也可以调整。

  第二条 价格、交货期和其他技术条件,以及与第一条中提及的附表“甲”和“乙”所列商品有关的其他条件,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古巴共和国国营对外贸易机构,根据两国政府签订的“贸易协定”、“贸易支付协定”和一九六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两国对外贸易部签订的“交货共同条件”以及两国有关交通运输部门之间达成的商品运输协议,在具体合同中商定。

  第三条 根据本议定书相互供应货物的支付,将由中国银行和古巴国家银行根据“贸易支付协定”和“关于执行中、古贸易协定和贸易支付协定的技术细则和记帐办法的银行协议”,以及有关换函的规定办理。

  第四条 本议定书是“贸易协定”和“贸易支付协定”的组成部分。自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本议定书于一九九五年二月二十一日在北京签订,共两份,每份都用中文和西班牙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古巴共和国政府
      代 表             代 表
      吴  仪         里卡多·卡布里萨斯·鲁伊斯
     (签 字)            (签 字)

 附表“甲”:一九九五年古巴共和国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商品货单

  顺序号    品   名     单 位     数量/金额
   1  原糖           公吨     400,000
   2  医药品和医疗器械     美元   5,000,000
   3  夏橙           公吨       3,000
   4  树种           公斤       1,000

 附表“乙”:一九九五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向古巴共和国出口商品货单

  顺序号    品   名     单 位     数量/金额
   1  大米            公吨     70,000
   2  芸豆            公吨     65,000
   3  葱粉            公吨        400
   4  蒜粉            公吨        150
   5  药品            美元  6,071,018
   6  医药原料          美元  8,970,069
   7  PVC胶片         美元    131,040
   8  铝箔            美元     41,328
   9  玻璃瓶           美元  3,068,620
  10  实验室材料和用具      美元     48,826
  11  实验室玻璃器皿       美元    663,329
  12  实验室配件和设备      美元     24,799
  13  电子测试器零配件      美元      3,721
  14  牙科设备          美元     43,146
  15  牙科材料          美元    533,305
  16  医疗设备          美元  3,290,466
  17  医药原料和设备       美元  3,040,910
  18  X光胶片          美元    947,662
  19  外科缝线          美元    586,836
  20  矫形和假器材料       美元    140,929
  21  药棉            美元  2,197,062
  22  医用橡胶塑料用品      美元    147,000
  23  橡皮膏和纱布        美元    764,941
  24  药棉            美元  2,310,140
  25  体温计           美元     66,585
  26  医疗卫生用品        美元     84,756
  27  医用设备          美元    177,118
  28  听力和视力设备       美元  1,187,031
  29  其它实验室材料和用品    美元      1,337
  30  医用临床用具        美元     50,745
  31  其它医用原料和用具     美元     37,500
  32  医用零配件         美元     14,010
  33  古巴医药公司其它产品    美元    803,878
  34  电梯零配件         美元     85,200
  35  制冷设备零配件       美元    300,190
  36  电线            美元    100,000
  37  印染设备零配件       美元     94,800
  38  钢板            美元     82,466
  39  钢管            美元    113,215
  40  镀锌钢板          美元     11,016
  41  冷轧钢板          美元     25,222
  42  铝板            美元     23,744
  43  铜管            美元    138,000
  44  烧碱            公吨        115
  45  双氧水           公吨         25
  46  氢氧化钾          公吨          3
  47  丙酮            公吨        112
  48  甲醇            公吨         28
  49  异丙醇           公吨         11
  50  二氯甲烷          公吨          5
  51  甲醛            公吨        160
  52  二乙胺           公吨          1
  53  乙二醇           公吨          8
  54  石油醚           公吨          1
  55  酒石酸           公吨         60
  56  二甲苯           公吨         50
  57  十二烷基硫酸钠       公吨          8
  58  天然香精油         美元     33,520
  59  合成香精油         美元     33,660
  60  甲苯            公吨          5
  61  苯             公吨          5
  62  油漆            美元    290,508
  63  白板纸           美元    847,432
  64  纸张            美元    414,580
  65  塑料工业其它产品      美元    343,200
  66  离心纸           美元    122,392
  67  无纺布           美元    540,000
  68  绒毛浆           美元  1,156,250
  69  塑料贴面          美元    299,069
  70  松香            美元      1,600
  71  虫胶            美元     10,000
  72  胶水            美元     48,400
  73  石蜡            美元     35,500
  74  耐火材料          美元     16,000
  75  其它纸张          美元     38,080
  76  塑料泡沫          美元     29,996
  77  棉布            美元    161,655
  78  涤棉布           美元    354,960
  79  毛巾布           美元    238,773
  80  帆布、麻布和棉布      美元     94,794
  81  人造革           美元     50,000
  82  胶布            美元    210,000
  83  宝塔线           美元     53,900
  84  肥皂粉           美元    244,450
  85  肥皂            美元     61,950
  86  香皂            美元    103,000
  87  电器配件          美元    313,500
  88  厨具配件          美元     40,000
  89  办公用品          美元    237,100
  90  冰箱配件          美元    100,000
  91  医用家俱          美元    231,965
  92  金属接头          美元     21,930
  93  铁钉            美元     11,847
  94  铆钉            美元     15,593
  95  螺钉、螺母和垫圈      美元     69,406
  96  工业阀门          美元     62,276
  97  V型传送带         美元      2,230
  98  砂纸、砂布         美元     31,698
  99  手工具           美元     57,023
 100  填塞料           美元      7,557
 101  家俱包铁          美元     84,667
 102  挂锁            美元     12,580
 103  电焊条           美元     72,779
 104  刷子            美元     13,552
 105  劳保产品          美元    110,715
 106  锯片            美元      7,027
 107  电钻            美元      5,460
 108  塑料管           美元     10,700
 109  水泵及配件         美元     70,000
 110  卫生部其它产品       美元    638,544
 111  其它实验室设备       美元     97,257
 112  化验机器和设备       美元     47,070
 113  其它实验室用具       美元     72,235
 114  其它实验室玻璃器皿     美元     46,751
 115  其它实验室器械       美元     35,142
 116  汽车零配件         美元    300,000
 117  磁力启动器         美元     62,600
 118  电容器           美元      1,600
 119  氢氧化钠          公吨      3,380
 120  磷酸钠           公吨        350
 121  其它合成香料油       美元      8,565
 122  耐火水泥          公吨      1,000
 123  麻袋            美元  2,110,000
 124  塑编袋           美元  1,520,000
 125  钢接头           美元     70,422
 126  铁角网            卷      3,324
 127  其它砂布          美元     88,340
 128  锉刀             把    200,000
 129  甘蔗刀            把    185,000
 130  锄头             把    140,000
 131  铲              把     30,000
 132  镐和斧            把     24,000
 133  电焊机配件         美元     99,447
 134  刀具            美元    101,727
 135  糖业部其它产品       美元    450,667
 136  自行车配件         美元  1,550,500
 137  自行车配件         美元  3,500,000
 138  灌溉机械和配件       美元    150,000
 139  内外车胎          美元  2,999,800
 140  配件和其它产品       美元  2,800,000
 141  租船            美元  7,400,000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古巴共和国
         一九九五年贸易议定书呈请备案的报告

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古巴共和国1995年贸易议定书,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外经贸部部长吴仪和古巴共和国外贸部部长卡布里萨斯分别代表各自政府于1995年2月21日在北京签署。议定书正本(中、西文)已送外交部存档,现将中文副本送上,呈请备案。

版权声明:所有资料均为作者提供或网友推荐收集整理而来,仅供爱好者学习和研究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本站内容有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立即改正或删除。
京ICP备14017250号-1